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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快穿] 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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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130章
      似雪的月色透过巨大的樟树,错漏如盐,洒在宽阔的水泥坪上。
      他到家了。
      只略略一想,就能猜到,朝笙是为了礼服的事情找他,应该也还有孟荀。
      虽然一中小天王故意没说到自己。
      手中的钥匙发出金属相错声。
      所以今年,是朝笙和他一起举班牌?
      江暮白垂眼,推开了门。
      这个秋天,开始有所期待了。
      *
      周六上午,朝笙难得早起。
      闻家的父母周六也很忙,她惯常见不到。
      只有保姆阿姨做好了早餐,意外于自家小姐今天竟起得这样早。
      “要出门吗?”她把早餐端到了餐桌上。
      朝笙点头。
      “司机送太太去工作室了,先生今天去了江岛出差。”保姆哎呀一声,家里的两个司机都不在。
      朝笙在保姆关切的目光里几口喝完了牛奶,道:“没事。”
      忽有引擎声由远及近,一辆颜色低调的奔驰e停在了闻家的庭院外。
      “我先走啦。”朝笙放下杯子。
      保姆应声,去给她开了门。
      “小周秘书。”
      周言含笑,答了一声。
      他跟随闻珩太多年,和这个家庭极其的熟悉。
      纵是周六也西装革履的男子摁开车门,对朝笙做了个“请”的动作。
      “今天麻烦你了,周叔叔。”
      周言没从她漫不经心的语气里听出什么歉意来。
      “系好安全带。”
      他叮嘱了声,银灰色的奔驰启动,往高川一中的方向驶去。
      “跟同学一起出去玩吗?”
      如果是和霍昀,自然用不上他来接。
      朝笙看向窗外,周六的早晨,跨江大桥有些堵。
      她随意嗯了一声。
      虽说算是朝笙的半个长辈,但周言一向很明白分寸,不再多问。
      第118章 校霸与学霸(24)
      一中的校门外,参天的梧桐树在晨光中沐阳而立,江暮白向来守时,他到的时候,孟荀和朝笙都还没到来。
      等待也不觉得无聊,梧桐叶在风中簌簌,他想起昨晚孟荀发来的消息。
      尽管知道是很普通的去租礼服,却依然忍不住有点期待。
      一片微黄的梧桐叶落在他身上,他抬手拂去。
      脚步声踏在落叶上,江暮白回过头来。
      孟荀的声音响起:“学霸!我来了!”
      他三步并两,跑到了江暮白身前。
      他看向江暮白手中的梧桐叶:“哇!好大!”
      孟荀好胜心顿时爆发。他蹲下来,试图找一片更大的。
      挑挑拣拣半天,还是没找到。
      江暮白干脆也蹲了下来。
      “这片?”
      孟荀看过去:“还是没有你的大。”
      他继续乱翻。
      因为堵车,朝笙刚到,她隔着车窗就看到了江暮白和小天王蹲在梧桐叶前的这一幕。
      孟荀也就算了。她那简直算朵高岭奇花的同桌为什么突然也这么幼稚?!
      “江暮白,孟荀。”她降下车窗,朝他们挥了挥手,“这儿。”
      “嚯。”孟荀回过头去,一眼就认出了这辆车。
      青春期的男生总是格外关注这些事物。
      江暮白看过去,朝笙朝他挥手,催促道:“快点儿。”
      透过后视镜,周言看到两个男生坐在了后头。
      胖胖的那个显得有些拘谨,把自己小心的用安全带扣住,又忍不住好奇地看着车内。
      清瘦俊秀的那个神情沉静,没被车所吸引。
      周言多看了他几眼,发觉他在看朝笙。
      目光很轻,既不唐突,也不冒犯,很快便温声和朝笙打了招呼。
      是那种学生时代时,很常见的、很克制的,喜欢的眼神。
      周言八面玲珑,几下便猜出了江暮白自己都不算太明晰的心思。
      几乎是看着朝笙长大,他清楚家里这位大小姐有多游戏人生。
      与闻家交好的人家中,与朝笙年龄相仿的孩子很多。
      其中喜欢过闻朝笙的自然也有。
      好几个撞上这道不走心的南墙,大小姐玩得开心,转瞬就忘。
      最后就还留着霍家的那个,遮遮掩掩心思,守在这道南墙旁。
      他见他们都系好了安全带,才问道:“是去华臻吗?”
      后座的朝笙在孟荀震惊的目光中点头。
      周言今日尽职尽责地做一个司机,闻言便打开了导航。
      他丝毫不在意这个少年的心思。
      *
      滨江路寸土寸金,闻氏的写字楼坐落于此,霍家的酒店也坐落于此。华臻广场的位置选得很好,得以一开业就有了昂贵的身价。
      周言停车,望向朝笙:“回去的时候再叫我。”
      朝笙随意摆摆手,表示自己知道。
      她轻巧地下了车。
      作为高川最为昂贵的商场,华臻的装饰堪称奢华,以白金二色为主,满铺雪色的大理石。透过巨型的玻璃穹顶,可以看到明净的天空。
      穹顶的中央,悬挂着由某位艺术家手工串成的三万颗水晶,垂泄如星河雨瀑。
      孟荀有些犹豫。就算没有来过华臻,但是高川没有人不知道这座商场。
      只是校园活动周,怎么要承这么大的人情?虽然可能对于闻家来说,这不算什么。
      正有些退缩,江暮白先开了口。
      “我觉得,我并不需要这样昂贵的礼服。”江暮白心中清楚,他看向朝笙,说话的声音依然沉静。
      诚然,他在这一天看到了他和朝笙之间格外的不同。
      人总不免将自己与在意的人放一起比较,若有差距,难免失望。但如果心无所图,也就不会为那道天堑而自卑了。
      因此江暮白坦然地说出了他的想法。
      女孩闻言,微微歪头,疑惑道:“你在说什么?”
      朝笙似乎并不理解他的拒绝:“江暮白,别的我可不管,要走在我旁边的人,就要穿得和我相称。”
      她望着江暮白淡静的眼睛,这双眼睛看过多少次,都觉得好看,眼角深邃,眼尾开如桃花,眼瞳干干净净,像温融的墨。
      今天是周末,她发现自己还是第一次看到江暮白不穿校服的样子。
      白色的卫衣连帽衫,不知名牌子的灰色工装裤,一双颜色褪得有些浅的蓝色帆布鞋,他个子高大,宛如个天生的衣架子,又得益于这张比之同龄人堪称惊艳的脸,纵然穿得极其普通,也让人觉得干净好看。
      她大概摸清了他的品行,忽然想,无意看到了他们之间的差距,江暮白又会如何。
      朝笙有种游戏人生般的好奇心。
      还没来得及思索朝笙那句话的意义,孟荀已经缓过劲来,他推了推江暮白,兴奋道:“来都来了!”
      一中小天王看向朝笙,小小的眼睛迸发出亮堂堂的光——好开心!
      文艺汇演那天他闪亮登场,保准馋哭许或。
      周六,商场的客人明显的比工作日多,但因为整座商场的空间很大,因此并不显得拥挤。
      一行人乘着环形的自动扶梯去了五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