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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死去的新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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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死去的新娘 第16节
      哪怕遇见再好的男人,我也只想要宋珸。
      如自言自语般,我絮絮叨叨地讲述起了自己的小时候。
      小时候,身边同学总是很羡慕我有个年轻英俊的小叔叔。
      他可以陪我一起玩游戏,学画画,也可以接送我上下学,辅导我写作业,我可以尽情依赖他,信任他,黏着他。
      每当被爷爷奶奶羞辱打骂,小叔的怀抱,就是我唯一的避难所。
      那时,即便偶尔对他产生点不一样的情愫,我也只当是青春期的短暂悸动,把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迅速掐灭在摇篮中。
      毕竟,那可是小叔啊。
      叔侄之间怎么可以产生爱情呢?
      第一世的我,从未设想过,自己竟然可以去爱宋珸。
      直到他吻上我染血的唇。
      原来,这些年他一直悄悄暗恋着我。
      原来,我亲爱的小叔,并不是不可亵渎的。
      原来,这个世上真正怜我、爱我的人,一直是他。
      既然我已知晓了他的心,又怎么可能不去爱他,怎么可能放得下他。
      “可那真的是他的心吗?”我低喃着,“会不会,一切都只是我的幻想而已?”
      “或许,根本就没有重生这回事,我从来没有举行过婚礼,宋珸也从来没有亲吻过我,所以他才会那么错愕,才会一次次推开我,因为他根本就不爱我。我只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病人罢了,一个孤独的疯子,因为长期缺爱,臆想出了死而复生这件事,以为这样自己就可以被爱,就可以修补失败的人生。”
      “那个所谓的阎王,也不过是我在梦里遇见的而已,谁又能保证,所谓的前两世不是一场梦呢?”
      丝丝缕缕的恐惧,在我胸口蔓延。
      是啊,为什么我当初那么坦然地就接受了重生这件事?为什么一秒钟都没有怀疑过自己可能是精神出了问题?
      我忽然有些呼吸不畅。
      无穷无尽的窒息感侵袭而来。
      “不是幻想。”
      一个声音把我从幽闭中拉了出来。
      “什么?”我呆愣地望向时遇。
      “邻居小姐,你并不孤独。”
      那张苍白的脸,在我的瞳孔中逐渐放大。
      一只手覆上我的肩膀,将我缓缓攥入怀中。
      然后,他低下头,无比温柔地,吻上了我的唇。
      第6章 初吻
      我的初吻,发生在十二岁那年。
      有一次课间,后座的男同学忽然凑到我桌前,伸出胳膊灵活地从我书包里捏出一片卫生巾,高高地举起来示众。我连忙去抢,推搡中男同学有意无意地低下头,嘴唇直直碰上我的唇。
      周围骤然爆发出刺耳的起哄声,班里男生们像在拥护一个胜利者般,齐齐围住那个男同学,对着他鼓掌欢呼,男同学红着脸露出微笑。
      害羞中,又夹杂着一丝得意。
      我哭着回到家,等来的却是大人的呵斥。
      宋亮:“一个巴掌拍不响!你就没有羞耻心吗?小小年纪不知检点!”
      李婉娴:“小孩子打打闹闹不小心碰你一下而已,哭哭啼啼瞎矫情什么?”
      原来,是我不检点,是我瞎矫情。
      可那时的我还是哭了很久,很久。
      然而,眼泪是世上最没用的东西。
      此刻,我骑坐在时遇身上,将所有力量集中在双手,死死掐住他的脖子。
      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。
      用力地,狠狠地,掐死他。
      唇上似乎还残留着刚才的触感,浑身每一处细胞都泛着恶心。
      哪怕把他千刀万剐,也抵消不了我胸口滔天的恶心。
      时遇躺在地上,没有一丝挣扎,仿佛早已习惯了死亡。
      他淡然开口:“你上一世杀我时,脸上也是这样的表情,迷人极了。”
      我加重手上的力道:“所以,把我从天台推下去的人,一直都是你,只有你,对吧?”
      时遇呼吸变得困难,脸上却浮起笑容:“那天你掉下天台后,警察很快就追了过来,我可不想去无聊的监狱里待着,就顺便也从天台跳了下去。所以说,你真的一点都不孤独,我一直、一直都在陪着你哦。”
      果然,他也是重生者。
      他和我一样,死在了同一天,也重生在了同一天。
      可真是,太棒了。
      这代表我囚禁的,折磨的,阉割的,从始至终,都是第一世的时遇。
      就连上一世我捅死的那个时遇,也是重生后的他。
      还有比这个更好玩、更刺激的事吗?
      我再也不必考虑眼前这个男人是否无辜,从此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,玩弄他。
      “原以为我这个重生者已经够失败了,没想到邻居先生更加好笑,先是被杀,然后又被囚禁阉割,重生的唯一意义就是被我报复,看来上天果然是在惩恶扬善呢。”我讥笑。
      “惩恶扬善?或许吧。”时遇叹息,“毕竟,活着的每一天,对我而言都是惩罚。”
      “那你就去死啊。”我冷冷道。
      “死过了,又重生了。”时遇眼底泛起委屈。
      顿了顿,他忽然问:“邻居小姐,你从我身上闻见了腐烂的味道,对吗?”
      原来他挺有自知之明的。
      我嘲讽:“还不是因为你杀人太多,让尸臭刻入骨髓了。”
      时遇轻轻摇头:“不哦,这是天生的。”
      天生的?
      什么意思?
      他天生就是个恶魔,变态,杀人狂?
      “从记事起,每次照镜子,我都会看见一个腐烂生蛆的自己。就像是,活着的尸体。没有人相信我,大家都觉得我有病。为了不那么孤独,我只好把别人也变成尸体。父母,朋友,邻居,陌生人,随便杀谁都无所谓,因为只有死人才是我的同类。所以,从天台跳下去的时候,我没有一丝犹豫,反正自己本来就是个尸体。”
      我盯着时遇惨白的面庞,除了脸颊上有一些斑驳伤痕,再无其他。
      他确实有病。
      “第二世,我发现自己竟然重生了,真是讽刺,上天无非是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,可对一个怪物来说,重生,意味着彻底摆脱了约束,可以随心所欲地去杀更多人。结果,你忽然敲开了我家的门。”
      “按照前世的轨迹,你会在婚礼那一天被我杀死,可你竟然擅自改变了走向,毫不畏惧地闯入我家,一刀捅进了我的心脏。那一瞬,我明白,你也重生了。那个柔弱悲惨的新娘,成了我的同伴,我的同类。”
      “你一刀又一刀地刺向我,刺穿我的脖子,刺穿我的眼球,刺穿我的舌头,我的血溅到了你漂亮的唇上,你冲我扬起微笑,看上去灿烂又迷人。因为你,我第一次感知到了心跳与痛感。那种滋味,令人兴奋,令人上瘾。”
      “原来,我之所以一出生就已腐烂生蛆,是因为未来有一天会遇见你。”
      “宋星玓,我的邻居小姐,自那一刻开始,你的名字就牢牢刻在了我心里。”
      “尽管整张脸都已被你捅烂,可在那垂死之际,我唯一的念头,是想要亲吻你。”
      “第三世,我实现了这个心愿。”
      “以上,”时遇凝视着我,眼底万般柔情,“便是我对你心动的理由。”
      因为我杀了他,所以他爱上了我。
      对着一个把匕首插入他心脏的人,他的第一反应,是怦然心动。
      纵然我也不是什么正常人,可还是屡屡被这个变态的脑回路给震撼到。
      我嗤笑:“下面都被割了,邻居先生还有心情告白呀?”
      时遇勾起唇:“被阉割的只是肉体而已,灵魂还在,精神还在。亲爱的邻居小姐,在我大脑编织的场景中,你早已被我奸淫了无数次。”
      掐在男人脖子上的双手,慢慢停下了动作。
      愤怒,嫌弃,厌恶,这些情绪瞬间消失了。
      只剩下平静。
      非常,非常,平静。
      我站起身,一句话都没有说,径直走进了储物室。
      比选购化妆品还要认真,在各式各样的器械中,我精心挑出了一根黑色铁棍。
      粗细,长短,都正合适。
      “既然邻居先生那么想体验奸淫的滋味,”我轻抚着铁棍,歪头望向时遇,眼神里溢满兴奋,“不如,我来满足你?”
      “你要干什么?”男人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错愕。
      终于。
      他终于慌了。
      他甚至挣扎着试图从地上爬起来。
      看上去滑稽极了。
      连死亡都不怕的变态疯子,却在畏惧我手中这根棍子。
      压抑不住的笑意,在我嘴边蔓延。我随手一棍挥向时遇的脑袋,他顿时身体一软,老老实实瘫回了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