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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恃靓行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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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恃靓行凶 第28节
      【不删。】
      她挑眉。
      【理由呢?】
      那边缓缓打出几个字。
      【这个,是我的。】
      汉语言博大精深,林霜看了两遍,淡淡一笑,倒是没有回话。
      大年初三,周正提前回了市区,他跟同事换了值班日,今天去学校值班。
      值班室两个老师轮流守岗,周正轮值上午,下午回家打扫卫生,忙完出了趟门。
      林霜看见他的时候,正陪苗彩进行最后一次婚前大采购,苗彩的婚期在大年初八,出来添一点新家待客的零碎小物。
      “霜霜,婚礼那天你要带谁来?”
      “我自己不行吗?”
      苗彩瞄她,不敢置信:“最近没人?”
      “没有。”
      “上次那个请你吃饭的呢?”
      “忘记了。”
      她从购物架前穿过,看见前面有个人,正在挑货架上的水果蔬菜,身边的购物车放着油盐米面之类的日用。
      林霜并不知道他回了市区。
      他低着头,神情专注,唇角抿直,认真程度堪比上课解题。
      她会觉得有点索然无趣,男人应该先是有趣的、逢迎有度,或者说,至少要会讨人欢心,给予幻象,让人有跃跃欲试的难度和欲望。
      周正是个很生活化的人。
      林霜的脚步绕过他,跟着苗彩走到货架的另一面。
      她和苗彩在楼下的甜品店闲坐,看着周正拎着购物袋从玻璃窗前走过,去了路边的公交站,上了公交,离开了她的视线。
      “霜霜,你在看什么?”
      “没什么,”她扭头,喝了口咖啡。
      这天晚上,周正有给林霜打过电话。
      两人认识约莫有大半年,其实用手机联系的机会很少,大部分是他走进奶茶店,或者是学校周边的偶遇,好像他的定格,就在学校这个地点。
      电话那边的声音有点沙沙的、低低的。
      “我今天回校了,早上回来的,回学校值班。”
      “是么。”
      “这几天过得好吗?”他问。
      “还好。”
      “我在散步,到处走一走。”他语气顿了顿,“天气不冷,风也暖了。”
      “霜霜。”他低声唤她。
      “嗯?”
      “你在家吗?”
      “在。”她窝在家里玩游戏。
      “我正好散步到你家附近........路过喷泉广场,今晚的喷泉很漂亮,你想看看吗?”
      “可以。”她回应他的邀约,“你在哪儿?我过来。”
      “我在你家楼下。”
      她走到窗口,看见下面有个人,含笑朝着她招手。
      “等等,我下来。”
      林霜换衣服下楼,看见他神色似乎略有些腼腆。
      两人路过那家相亲认识的咖啡店,他给她买了杯热咖啡暖手,两人坐到了喷泉旁。
      她喝着咖啡,面色平静,眼神也很缓和,转头对他微笑:“你这几天似乎过得很有趣。”
      “还好。”
      “跟我聊聊吧。”
      周正从来没有尝试过主动和她聊天,聊一些自己的生活经历、兴趣爱好和专长。
      两人其实没有共同点,所有的个人关注点都不相通,林霜本以为这是一场乏味的聊天,可他娓娓说起乡土故事——对,就是说书先生拍案惊堂的传奇演绎,讲的是他和他家附近一座山庙里的老和尚的斗智斗勇。
      林霜没想到自己竟然听得投入。
      大概所有的老师都受过专业培训,他可以转行去当语文老师或者历史老师。
      时间不早,周正仍把她送回家里楼下。
      林霜抱着手,含笑逗他:“我一个人在家,上去坐坐吧?”
      他目光闪了闪,摇摇头,腼腆道:“不用了.......晚安。”
      林霜挑眉,问他:“周正,你觉得我漂亮吗?”
      他理所当然点点头。
      “有没有漂亮到让你心动?”她贴着他的耳根私语。
      周正只觉得耳朵又热又痒,极力忍住,还是微微挪了挪,躲开她的唇。
      他一双眼黑白分明,目光漆黑莹润,像溪里的黑色鹅卵石。
      定定的、又有点躲躲闪闪看着她。
      她看着他的眼睛,突然有了跃跃欲试的欲望。
      事不过三,这是第三次。
      至少要睡完再分吧。
      第24章 别这样对我
      漂亮的女孩总是轻而易举得到更多的注目和献媚,林霜心思很坏,看不上的不屑一顾,送到眼前的不屑一顾,不称心意的不屑一顾。
      像polo衫那样的,纵使两人都是见色起意,她偏不遂心愿,不急不缓钓几个月,看他的反应来愉悦自己。
      polo衫只是皮相好看,真咬下去满嘴油腻,但周正不一样,他至少清爽又利落,啃起来应该很韧。
      韧比莽更有意思。
      林霜在家过了几天春节,去奶茶店开张,娜娜和kevin都在年假中,只有她一人看店。
      好在学校不上课,店里生意不算好,她一人做得过来,也是半歇半忙,每天临近中午才过来开店,晚上早早打烊。
      但有周正在。
      高三年级今年难得放了十天寒假,学校不用他多值班,他也一直留在市区陪林霜。
      在两性关系里,很难界定一个男人的殷勤献媚和脚踏实地的好意,但周正至少做得很干净利落,林霜从一开始对他就没有反感。
      “附近有家新开的餐厅,中午.......要不要一起去试试?”
      “还要看店呢,待会有供应商送货过来。”她低头算账,“周老师不是会做饭么?不知道有没有荣幸,可以尝尝你的手艺?”
      那天她在超市看见他买了不少菜,至少超出了一人的分量。
      他听见她这么说,黑眸突然像被点亮,神情还有那么点不好意思:“当然可以,那做好........我给你送过来?”
      “不用了,中午店里也没什么人。”她抬头看他,含笑,“你做好了给我打电话,我去你那边,不用你来回跑。
      林霜有要求,周正真的挽起袖子回家去做饭,她过去的时候,在楼道里闻到饭菜的香气,那扇老式铁门虚掩着,能听到一点厨房哗哗的水声。
      屋子里很亮堂,至少所有该收起来的东西都收拾得很干净,丝毫没有单身男性常见的脏乱差。
      桌子上摆着三菜一汤,刚刚出锅,色彩舒适度很高。
      周正从厨房端着碗筷出来,没有穿花花绿绿的围裙,身上是一件明灰色的针织衫,衣摆溅上几滴水,留下深色的水痕。
      林霜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吃他做的饭菜,和之前周正带给她的饭盒味道不一样,食堂的米饭是软的,蔬菜总有种焖很久的酸气,而这顿饭完全是家里炉灶刚刚好的烟火气息。
      也和付敏做的味道不一样,她妈妈习惯吃辣,有时调味过重,周正做的更清淡些。
      如今社会对男人的定义,男人做饭的魅力远不如请得起个专业厨师的魅力更大,但搁在现实,愿意为你洗手作羹汤的男人罕见如珍稀动物。
      这一顿饭林霜难得没玩手机,两人正儿八经坐在桌边吃饭。
      她问他:“周老师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?谁教的?”
      “小时候就会,这个也没人教,看得多了,慢慢就会了。”
      乡下孩子的动手能力比较强,小时候去地里埋锅生火烤红薯毛豆就是厨艺启蒙,更别提捉鱼掏鸟蛋这种,都是为了解馋。
      “真好。”
      他埋头吃饭,突然没头没脑问她一句:“那以后.......食堂的盒饭还要吗?”
      林霜乜了他一眼,看着碗里的汤,垂眼:“不用了吧。”
      她捧着腮,嫣然巧笑:“如果需要的话,我过来吃岂不是更好。”
      “也好。”他认真点点头,冲着她笑了笑。
      他的笑容很爽朗,有一颗藏起来的尖尖的虎牙,笑起来有种夏日海盐汽水的味道,清清爽爽。
      真奇怪,他明明不是那种开朗活跃的性格。
      林霜挪开自己的目光。
      吃完饭周正去厨房洗碗,林霜踱步去阳台抽烟,顺带看看那几盆仙人掌。